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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犬只扰民伤

 时间:2016-07-30 10:00:22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原标题:《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犬只扰民伤人问题将有法可依Qb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中国甘肃网7月30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在兰州闭幕,会议审查了《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并由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此举标志着今后兰州市民养犬以及犬伤人问题都将有法可依。Qb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捕杀狂犬,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同时应携带清洁工具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要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行人和攻击行为,不得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员同意。养犬人未按规定携犬外出致犬只因交通事故伤亡的,由养犬人自行承担损失。携犬人因管理不善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及时送医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Qb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会议还通过了一批法规,其中,《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等于公布之日起实施。Qb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犬只扰民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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