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价值上万的快递丢了 “收件人”一栏签名的竟是快递小哥

 时间:2016-08-29 11:36:21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扬子晚报讯(记者 焦哲)南京某公司职员王女士最近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上个月她通过快递公司,为自己在江宁的一位顾客寄出一份价值1万5千多元的保健品。第二天她查询快递显示,包裹已经送到并签收。然而直到现在,顾客还有没有收到快递的,她还发现:投递当天在收件人一栏签名的,竟然是快递小哥自己。

快递站点负责人表示,快递小哥已经把包裹送到了收件人的居住地:江宁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办公室。至于收件人一栏签名是快递员一事,负责人表示收件人所在的小区不让快递员进去,他们一般都把东西放在门卫,由快递员代签。王女士的货物没有保价,因此只能按照公司规定,来做一点相应的补偿。由于金额相差悬殊,双方多次交涉无果。UsD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据了解,事发后快递公司也报了警,但由于物业公司内没有监控,一时间还很难确定谁拿走快递。这价值1万5千多元的快递丢失,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快递小哥将快递放在小区物业那里,自己代收货人签收,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一旦遇到货物丢失,往往会出现“扯皮”的情况。其实,从快递小哥收取货物一直到送交到收件人手中,这段时间都属于快递公司运输的范围。如果寄件人事先有向快递公司说明并且申请了保价,理赔起来就容易多了。UsD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价值上万的快递丢了 “收件人”一栏签名的竟是快递小哥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376744.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价值上万的快递丢了]价值上万的快递丢了 “收件人”一栏签名的竟是快递小哥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