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男子成都租房制贩毒16斤多获死刑 悔罪不从轻

 时间:2016-08-16 16:07:50编辑:来源:网络

8月15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毒品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兰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米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郭某、张某、刘某、王某、田某、代某分别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主犯“二进宫”,涉案毒品达8445.5克Ub8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兰某是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曾因犯销售赃物罪,于2004年7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年9月13日刑满释放。法院审理查明,兰某为了牟利,在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育德路“红色佳苑”小区租房内从事制毒活动,2015年8月20日,侦查人员在该租房内将正在制造毒品的兰某抓获,查获其制造的甲基苯丙胺850.5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5169.5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2357克。同日,在兰某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路20号的租房内,查获其制造的甲基苯丙胺18.5克,制毒原料麻黄素65.5克。另查明,2015年7月的一天,兰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以23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刘某50克。Ub8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罪行极其严重,虽悔罪但不从轻Ub8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兰某能坦白、认罪悔罪,所制造的毒品未流入社会,请求从轻处罚。经查,兰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制造、贩卖毒品的全部犯罪事实,也当庭认罪悔罪,但其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8445.5克,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该辩护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Ub8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宣判时,法官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明确告知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兰某当场表示不上诉。Ub8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男子成都租房制贩毒16斤多获死刑 悔罪不从轻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男子成都租房制贩毒16斤多获死刑]男子成都租房制贩毒16斤多获死刑 悔罪不从轻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