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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宣传教育?VS 连坐执法?

 时间:2016-08-22 16:35:26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编者按:这几天,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像然后追踪的执法行为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媒体以“一个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为题报道了此事,网友热议的焦点也基本围绕在创新是否合法、是不是连坐式执法等问题上。据小编查阅相关新闻报道,这个举措事实上三亚从去年9月就开始推出了,今年不过是继续推进而已。一项“个性化”创新治理举措的推出,必须经过实践才能证明是否真正有效,并可否被其他城市学习借鉴并推而广之。此举被大家关注热议,其实也是全民法治意识提高的一个缩影。在此我们约写了两篇稿件,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这项举措进行分析,也欢迎广大网友一起参与讨论。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支持方:法规教育新形式戴不上“连坐”帽子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廖德凯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法宣大队共出动20名交警组成便衣小分队,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像,然后追踪。报道说,为震慑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三亚交警创新举措,通过跟踪违法行为人到家到单位,组织其全家人、单位同事集中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让违法者认识到错误。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跟踪到家到单位、集中学习交规的做法,很容易就挑起了许多网友的神经,在这个权利意识爆棚的时代,此做法可能引起的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害马上被网友指了出来。最主要的质疑有两点:一是跟踪行为人到家到单位,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二是“一人违规、全家学习”,这完全就是古时候的连坐制度嘛!帽子很大,但在这一件事上,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这两顶帽子,一顶都戴不上。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我国目前在法律上没有隐私权的相关规定,但通过名誉侵权等方式在事实上承认了隐私权的存在,在法理上也有着比较清晰的概念。但学者大多认可,对隐私权的保护应限于与公共利益无关。与此相适应,在法理上有着隐私权赦免之说,即在一定条件下隐私权的行使将受到限制。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比如公众人物、官员的隐私权的行使,在法定的或者合理范围内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再比如对违法行为,其隐私权在其违法行为这一范围内,行使将受到限制。因此,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人,跟踪到家到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为他人所知其违法行为事实,并不涉及对隐私权的侵犯。因为他个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已经让渡了自己的相关隐私权。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而将“一人违规,全家学习”与连坐制度相提并论,更是没有分清楚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古时的连坐是一种对无辜者因与违法行为人有血缘、拟血缘关系,便对其施以国家强制力的制度,比如处以刑罚或其它惩罚性强制措施。但三亚交警的做法,只是以违法行为人为引,带动身边人周知相关知识的教育活动,并不涉及行政处罚,也不具有行政强制性。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这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做法,至少对身边人来说非常有效。说起来,如果满足于一对多的公告式教育,警察当然会很轻松,任务完成得很快,但效果如何大家都很清楚。这么多年来,交通安全的道理还有几人不明白?但是很多情况下,明白是一回事,行动又是另一回事。不抓现行,不知悔改;不撞南墙,不愿回头。三亚交警用这种方式把交通安全教育“送上家门”,是抓现行,也是提醒更多人(身边人)“不撞南墙”的途径。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如果说这种做法有弊端的话,不在于其法律风险,比如隐私权、连坐制的质疑,而在于效率。能否保证违法行为人都被跟踪到家到单位,是这项措施能否经过长期努力取得效果的关键,而这又取决于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事实上,从去年三亚就开始了类似的做法,但一年过去,闯红灯依然是一个大问题,很大的问题可能就在于限于相关条件,这一做法的持续性还有欠缺,导致被跟踪的只是一些“倒霉蛋”。要让这一做法久久为功,恐怕还得在增强持续性和配套宣传教育手段上面下点功夫。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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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方:“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是法外施罚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当前,三亚正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双修”“双城”建设,三亚交警全员参与其中。然而,在三亚街头,还是经常会看到电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为确保电动车安全有序行驶,近期三亚交警对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持续整治。8月10日下午,三亚交警采取新的办法——便衣蹲点采用执法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前往闯红灯行为人家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一个人闯红灯,却要全家人学习交规,而且这种学习是被交警跟踪上门进行的,这种执法不仅严重侵犯着公众的权利,还是一种法外施罚的行为。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跟踪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其初衷是毋庸置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强化执法效果,这种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对其家人和周边人也能起到很大的警示作用,可以说,是一种事半功倍的举措,对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行为导致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比如上门教育可能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影响,甚至导致其受到周边人的嘲讽和非议等,毕竟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将这种事情公之于众,无疑是在揭短亮丑,对违法行为人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闯红灯行为,法律已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方式为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措施,而并非跟踪上门进行全家教育,很显然,交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人闯红灯实施跟踪上门教育的方式属于过度执法,更是一种法外施罚,这种株连式的执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涉嫌违法。因此,对于闯红灯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就事论事”地现场处理,怎能变本加厉,法外施罚?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交通执法创新没错,但是也应该在合法的轨道进行,任何无视公众权益,凌驾法律之上的创新都只能弄巧成拙、适得其反。J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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