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找中介公司买房却拒付服务费 买房人被判支付9千元

 时间:2016-08-23 09:50:05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生活与法

找中介公司买房 却拒付服务费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买房人被判支付交易咨询、居间费用9000余元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吴漩漩)柳州市某中介公司与市民蒙先生签订合同,约定促成蒙与梁女士的房屋买卖,并收取中介费9000余元。然而,合同签订后,蒙却一直没有支付中介费,被中介公司诉至城中区法院索要中介费。8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中介公司的诉求。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小吴是位于鱼峰区的柳州市某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2015年10月,他在门店中接待了来咨询买房的蒙先生,蒙表示计划在鱼峰区某小区购买一套住房。之后,小吴便在该小区的房源中推荐了几套给蒙选择,最后,蒙看中了其中的一套。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记者在小吴提供的一份《柳州市某中介公司房产转让经纪合同书》中看到,2015年10月11日,中介公司、蒙先生以及卖房人梁女士三方共同签订了这份合同,合同就蒙、梁两人通过居间方即中介公司买卖房屋一事进行约定,由梁将其所有的房屋转让给蒙,房款共计60余万元。此外,合同还约定,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蒙要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服务费9000余元。然而,合同签订后,蒙一直没有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要的材料,也没有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于是,中介公司便将蒙先生起诉到城中法院,要求蒙按照合同支付相关费用。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案件庭审过程中,蒙先生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应该是该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有因果关系,而本案的合同与居间人没有关系,他与卖房人梁女士是认识的,并且该份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作为居间人的中介公司不具备获得报酬的权利。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城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三方签订的房产转让经纪合同书中有当事人各方的签字捺印,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即中介公司已促使蒙先生与梁女士就买卖房屋事宜订立了合同,合同依法成立,此时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作为居间人的义务,蒙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约定的居间费用。最终,法院支持了中介公司的诉请,判决蒙支付中介公司房地产交易咨询、居间费用9000余元。bv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找中介公司买房却拒付服务费 买房人被判支付9千元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368344.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找中介公司买房却拒付服务费]找中介公司买房却拒付服务费 买房人被判支付9千元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