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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物价局首次对幼儿园发告诫函 严禁超标收费

 时间:2016-08-23 10:22:08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8月2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随着新学期的临近,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首次对幼儿园下发了告诫函,要求各级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等2个项目;代收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等3个项目。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者须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应于秋季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入园时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由幼儿家长按季度或按学期交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入园后退园以及因故不能正常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告诫函明确告知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的监督。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同时,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价格行为的监管,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若发现幼儿园价格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Ks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德州物价局首次对幼儿园发告诫函 严禁超标收费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368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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