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 将择期宣判

 时间:2016-08-26 13:44:49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本报讯利用担任领导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8月25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一案在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袁军晓利用其担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在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71万元、美金3万元、价值9.11万元的手表一只和价值1.58万元的金条一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袁军晓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组织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被告人袁军晓的亲属主动将违法违纪所得全部退缴。SE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庭审中,袁军晓当庭表示认罪、悔罪。SE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SE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 将择期宣判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373230.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 将择期宣判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