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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入狱5年最终被判无罪 索赔2.7亿获赔52万

 时间:2016-07-18 08:23:37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原标题:蒙冤老总索赔2.7亿获赔52万)

46岁的泰州姜堰人周余强被一、二审法院判定有罪,坐牢5年后假释。后来江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院撤销一、二审判决,泰州市中院进行重审,最终判周余强无罪。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周余强提出国家赔偿,数额高达2.7亿多元。泰州市中院、江苏省高院先后做出裁定,最终周余强获赔偿42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目前周余强正提起民事部分的诉讼。vd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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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5年最终被判无罪vd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2001年,周余强承包经营江苏正太集团交通工程公司,约定承包期3年,共上缴承包金100万元。2006年1月,姜堰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将周余强刑拘。同年11月,姜堰法院一审判决周余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1个月。同年12月,泰州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5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院提出无罪抗诉。vd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2011年10月18日,周余强获假释出狱。2011年11月4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了姜堰、泰州两级法院的判决,案件由泰州中院重审。2012年12月,泰州市中院重审,但未宣判。vd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老总入狱5年最终被判无罪 索赔2.7亿获赔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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