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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突翻压瘫送货员 涉事公司判赔70万余元

 时间:2016-10-13 14:52:01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法院审理判决涉事公司赔偿70万余元

一名五金公司的员工将货物送至合作的家具公司仓库后,帮忙卸货时被电动叉车压伤致高位截瘫。该员工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南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公司均须承担一定责任,要赔偿该员工损失共计70万余元。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2013年起,男子程某与某五金公司约定,由程某负责将该公司货物送至广州某家具公司,五金公司支付报酬给程某。2015年7月的一天,程某按例将货物送至家具公司仓库,在卸货时,重1 .5吨的电动叉车突然翻倒压在程某身上,程某被确诊为腰椎横断骨折、下肢高位截瘫,伤情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十级伤残各一项。当年8月21日,程某诉至南沙法院,要求五金公司、家具公司连带赔偿人民币246万元。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被告五金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其辩称,五金公司货物运至家具公司后有专门员工跟随车辆负责卸货,并未指示程某卸货,程某系自发帮忙,且操作不当导致受伤,五金公司没有过错。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家具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是程某卸货时不是为家具公司工作,二是电动叉车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电动叉车的停放处及显眼位置均张贴了警示标识,其已尽了合理的提示义务;程某擅自操作叉车,受伤系其自身过错,家具公司无过错。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南沙法院一审认为,事故中,程某存在违规使用电动叉车、操作不当、躲避不及时等过错,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但家具公司存在指示不明、监管不严等过错,对事故发生亦负一定责任;此外,根据公平原则,五金公司、家具公司亦应对原告予以补偿。因此判决家具公司、五金公司各负担原告损失的18%,共赔偿程某70万余元。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胡名态 付斌RHx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叉车突翻压瘫送货员 涉事公司判赔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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