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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首付合同被废 销售员要求买主支付36万元违约金

 时间:2016-10-17 13:08:16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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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首付合同被废 销售员要求买主支付36万元违约金

近日,一则未交首付合同被废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2014年,王某与李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李某位于通州区梨园镇一套价值233万余元的房屋,付款方式为定金、首付款和贷款。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并准备用其售房款支付余款。C23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因王某在支付10万元定金后未能按时支付首付款,售房人李某提出终止合同。为此,王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而李某也提出反诉,向王某索要36万元违约金。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并支持了李某合理的反诉请求。C23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后王某起诉至法院称,他在出售其自身房屋中,由于购房人违法,他不得不重新出售,浪费了大量时间。造成原告无法在约定的2014年8月30日前向被告交付首付款。对此,他及时告知李某,对方明确表示可以等他凑够首付款后再继续履行合同。为了促成与被告的交易,王某将自身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值对外出售。不料,当他即将拿到售房款之时,李某却突然提出终止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出售该房屋给他。王某多次与李某协商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但对方始终拒绝。为此,王某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C23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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