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利特尔信息披露不及时 遭到江苏证监局警示

 时间:2016-10-20 13:07:57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千龙网北京10月20日讯 10月17日,江苏证监局发布通告称,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特尔)信息披露不及时,遭到证监局警示,并被要求及时整改。

〔2016〕32号通告显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近日江苏证监局对利特尔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zCf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2015年度,利特尔关联方无锡诚晟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190万元。2016年一季度无锡诚晟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82.22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zCf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利特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利特尔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zCf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公司应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zCf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二、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zCf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利特尔信息披露不及时 遭到江苏证监局警示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463583.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利特尔信息披露不及时]利特尔信息披露不及时 遭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