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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还撞路边车 伤痛之苦还获刑

 时间:2016-10-21 21:01:40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广西新闻网来宾10月21日讯(通讯员蓝秋娥 黄 毅)“我的眼睛一黑就撞上大货车的车尾,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来宾一男子喝完喜酒后深夜驾驶一辆摩托车撞上停在路边的货车,造成自己受伤及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10月16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因犯危险驾驶罪,该男子石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6年2月29日18时,阮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石某从迁江镇老街到迁江镇欧村喝喜酒,其将车停放在门口外,并没有拔下车钥匙。酒席散去后,石某便独自驾驶阮某没拔下钥匙的摩托车时,撞到梅某停靠在道路南侧路面上的重型自卸货车左后角,造成自己受伤及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12mg/100ml,是醉酒驾车。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石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梅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s2m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石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s2m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酒驾还撞路边车 伤痛之苦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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