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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致人死亡逃逸 肇事司机赔偿领刑

 时间:2016-10-24 21:03:49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广西新闻网田阳10月24日讯(通讯员 黄文洁)醉驾发生事故导致他人死亡还逃逸,结果不仅要负民事赔偿责任,更要负刑事责任。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肇事逃逸的岑某某不仅要赔偿十几万元,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岑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潘某某驾驶电动车载廖某某对向行驶,两车会车时,小客车未靠右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某当场死亡,潘某某受伤。肇事后岑某某没有停车,驾车逃逸,于当日归案。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岑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潘某某及死者廖某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L6u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岑某某与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廖某某死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案受理前,岑某某已赔偿给原告死者家属3万元。法院判决岑某某还应赔偿原告损失89721元,还要承担刑事责任。L6u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醉驾致人死亡逃逸 肇事司机赔偿领刑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47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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