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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工身故遗产引讼争 继母欲争继承权被驳回

 时间:2016-10-30 18:52:19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男子因工身故 遗产引发讼争

父亲放弃继承又后悔,继母欲争继承权被法院驳回uEn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吴汉君)男子阿冬因工身故后,其亲生父母就阿冬的房屋遗产继承问题与阿冬的妻子阿蓉、女儿小雨、小文达成《调解协议书》,父母放弃继承权。但协议生效后,冬父不履行协议,继母周某主张她亦有继承权。阿蓉、小雨、小文无奈起诉到柳北区人民法院。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认定位于北雀路的住房一套系阿蓉、阿冬夫妻共同房产,周某无权继承,该房屋的三分之二所有权份额归阿蓉所有,小雨、小文各占六分之一份额。uEn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阿冬的父母于1990年11月协议离婚,约定阿冬归父亲抚养。2003年,冬父与周某再婚。2009年1月,阿冬与阿蓉结婚,婚后生育有两个女儿。阿冬与阿蓉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北雀路的一套住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12月28日,阿冬不幸因工身故。阿冬去世后,其亲生父母与阿蓉及两个女儿在今年3月24日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书,约定父母自愿放弃继承阿冬的上述房屋的遗产份额,阿蓉将来办理房产证时加上两个女儿的名字等内容。协议还约定,阿冬父亲享有阿冬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1万余元。uEn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然而,协议生效后,阿冬的父亲拒绝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母周某亦称她有权利继承阿冬的房产。今年7月13日,阿蓉和两个女儿将阿冬的父母诉至法院,周某为第三人参加庭审。uEn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法院审理认为,阿蓉、小雨和小文以及阿冬的父母均系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阿冬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第三人周某与阿冬父亲再婚时,阿冬已年满20岁,已达到无需抚养的法定年龄,此时是阿冬在技工学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学年,平日白天在学校上学,晚上回家吃住,但该种关系是基于被继承人阿冬与父亲的父子关系,对阿冬的关照和资助,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周某不是被继承人阿冬的法定继承人。因阿冬父母已经在调解协议书中签字确认放弃继承权,且阿冬父亲已根据协议取得阿冬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1万余元。最终,法院在10月12日依法作出前述判决。2uEn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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