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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替考案组织者获刑 雇“枪手”参加计算机考试

 时间:2016-11-07 08:40:37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陈璋)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等3人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至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等4人犯代替考试罪,单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某、秦某某、樊某在南昌工学院内经营博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主营计算机二级考试的培训。在江西省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3人以每门考试500至800元的价格收取考生费用,然后在南昌工学院寻找替考人员,并支付每门80元的费用。考试前,肖某某等人联系、劝说南昌工学院学生刘某韬、吴某、曾某、刘某某替考。2016年4月16日,4名替考者分别参加了护理管理学考试、精神障碍护理学考试、企业经营战略考试等。pAb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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