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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 欺骗利诱婴幼儿最高可判死刑

 时间:2017-01-02 15:31:42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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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婴幼儿保护又拥有了新的法律“护身符”。荔枝新闻记者今天(1月2日)从省法院获悉,根据最高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开始,所有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都将被视为刑法规定的“偷盗婴幼儿”。93r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93r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据介绍,司法实践中,趁监护人、看护人不注意,将熟睡中的婴幼儿抱走,属于通常所理解的“偷盗婴幼儿”,但这种案件较少。更常见、多发的案件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这种行为可视为是针对监护人、看护人进行的“偷盗”。这类犯罪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社会危害更大,但对该种情形是否属于“偷盗婴幼儿”,实践中存在争议。93r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日前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拐卖儿童罪中的“偷盗婴幼儿”进行了解释,将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界定为“偷盗婴幼儿”符合刑法立法精神,有利于从严惩治拐卖儿童犯罪。93r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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