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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20年前被征地不合法 村民状告临高县政府被驳回

 时间:2016-06-16 11:34:44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原标题:认为20年前被征地不合法 村民状告临高县政府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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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6月15日讯临高一处政府征用地,20年后为征地是否合法,村民与政府对簿公堂。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q4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2015年12月24日,临高新盈镇新兴居委会陈某某等17名村民不服临高县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向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村民们认为,1996年他们的51.95亩集体用地被征用时,政府未通知、公告,也未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却于同年6月21日作出了相关的征地批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属于非法行为,为此请求法院确认被告临高县政府征收原告承包地的行政行为违法。q4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被告临高县人民政府辩称,原告不具备起诉主体资格,涉案土地是集体土地,不是17名原告的私有财产;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被告征地合法,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不需向原告发送公告事项,且已支付征地补偿款。q4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如因其权益受侵犯,应在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字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主张权益保护,原告陈某某等17人提起的诉讼,显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依法应予驳回。q4P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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