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进口税收政策: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02-28 12:37:06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进口税收政策: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16]71号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商务厅、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民政局、商务局: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为加强政策管理,现将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通知如下: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一、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由科技部核定名单,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本通知第八条出版物进口单位。此类科研院所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由本级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名单,函告相关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并抄送本通知第八条出版物进口单位。此类科研院所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由教育部核定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免税进口资格,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确定。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免税资格,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免税进口管理办法由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五、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核定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免税进口管理办法见附件1。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免税进口管理办法见附件2。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税部门和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的免税进口管理办法见附件3。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下列具有出版物进口许可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免税进口商品销售对象中的科研院所是指本通知第一条中经核定的科研院所;学校是指本通知第二条中经核定的高等学校。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出版物进口单位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免税进口图书、资料等情况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备案信息应包括商品种类、进口额、免税进口商品的销售流向、使用单位等。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的免税范围,按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中的“五、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执行。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比照上述有关条款进行免税进口管理。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十、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执行免税政策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附件: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1.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2.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3. 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民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2017年1月14日JfS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进口税收政策: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jintianjingxuan/528403.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进口税收政策]进口税收政策: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