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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时间:2016-07-06 15:24:25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答: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所称特殊情况是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用到8月31号。d8z鄂东网|xianzhaiwang.cn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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