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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手后赖女方家三年 法院判男子赔付四万

 时间:2016-07-20 09:09:04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男子分手后赖女方家三年,法院判男子赔付四万。广州一男子在恋爱后,不仅自己连同其父母一起住在了女方的家里,可是随后一个月两人就分手了,但是他们却仍在女方家住了三年,任凭女方怎么央求,法院执行人员怎么劝说,男方就是不搬离。甚至其间该男子离开东莞去湖北工作,仍将父母留在房子里居住。最终,法院判处该男子犯拒不执行罪,入狱半年,赔付四年作为女方的租金损失。该男子被抓获后,其父母才从该房子搬离。

根据南都记者了解,张女士和被告人盛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及盛某父母共同居住在张女士位于东莞厚街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内。2011年8月,两人分手,张女士搬出,但盛某及其父母依然继续居住在该房屋。无奈,张女士只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盛某及其父母搬离,并赔偿租金损失。J9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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