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印发 8月1日起施行(2)

 时间:2016-07-20 11:24:58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力、严重危害粮食收储供应安全的地区和单位,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批评。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四章法律责任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二十一条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由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损失、损坏,视情节依纪依规予以警告、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二十三条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及时备案的,由备案管辖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粮油仓储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发生重大损失、损坏,应当中止其政策性粮油储存任务。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五章附则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 年8 月1 日起施行。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单位,是指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fwu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印发 8月1日起施行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321135.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印发]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印发 8月1日起施行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