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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辨收据真伪 买方被判支付货款

 时间:2016-09-28 21:26:21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广西新闻网隆林9月27日讯(通讯员 李艺林)9月23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期间的《收据》 的真伪发生争议,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确认了争议标的额的归属。

2012年至2016年间,常某多次在李某的批发厂内进了很多杂货,四年间共欠货款76000元,经过李某多次催讨,常某只支付了26000元后就没有支付剩余的货款。多次催款遭拒后,李某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常某支付剩余货款50000元,并提供了《收据》四份由常某签字确认收到李某共计50000元的货物。常某认为这些《收据》的签名并非自己所写,均系李某伪造的。经过李某的申请,法院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对《收据》的笔迹进行鉴定,最后结论为:《收据》最后落款签名“常某”字迹与常某本人的样本字迹相同,是同一人所写。Fni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常某否认字迹签字,却没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其应担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法院对李某提供的《收据》予以采信,最终判决常某支付李某货款5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和司法鉴定费。Fni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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