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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三年:市场逐渐规范 “黑导游”问题仍存(2)

 时间:2016-10-12 07:58:38编辑:文曦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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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导游”难保旅游质量,执业自由化应与法治化并重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打开网络,“北京黑一日游称十三陵景点不宜下车”“张家界宰客团伙追客赶客,强制游客参团消费”“白洋淀周边村民组建‘黑船’拉客入淀”等都是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的热门微博,“黑导游”一直被广大游客诟病。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旅游法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但据旅游管理部门反映,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很多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只是临时雇佣关系,后者没有固定工资,主要收入只能来自接团收入,甚至是游客购物的回扣,如此旅游质量就难以保证了。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前不久,为推动旅游产业、导游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旨在打破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的传统模式,明确导游可以“自由执业、自由流通”。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目前该项改革正在试点阶段。但实践证明,自由化、法治化互为一体,缺一不可。“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旅游行业信用机制,比如将游客投诉进行社会曝光,使游客分得清导游服务的好坏。同时注重保障游客权益,特别是未来的旅游模式可能是导游和游客的一对一服务,如果游客在旅游中遭受各种损失,该如何维权?相关保险、救济制度亟待配套。”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王惠静说,还应考虑建立健全导游的薪酬保障制度,让导游执业得到应有尊重。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值得注意的是,“黑导游”除了指“黑心导游”,也包括“假冒导游”。其中一些人也许“人品不坏”,只是并非“业界人士”,记者在山西太原某景点就碰到了这样的导游。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前面是公园,后面是庙宇,全程讲解200元一次,还有专业摄影,即拍即取。”家住景点附近的陈女士手拿景区照片,四处吆喝。她说,“闲时在家干杂活,旺季来挣点生活费,现在一天能接四五单生意。”“文化程度低,只能干这个。在这从小长到大,听老人们讲的这些故事,就给游客们讲讲。”“临时买卖,没必要考证,都四五十岁的人了。再说也没人来管,和公园里的人都熟。”与此同时,记者在景点里观察发现,很多游客可能会对这类导游的知识储备有些怨言,达不到“有问必有答”的要求,但在情感上并不排斥他们,反而觉得他们的价格便宜、人头熟悉,出门在外打听事、问个路都很方便。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专家表示,对于这类“非业界人士”,应加强旅游法和导游知识的宣传教育,如果他们的导游、经营行为构成侵权等违法情节,也要依法予以追责。SwP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旅游法实施三年:市场逐渐规范 “黑导游”问题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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