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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私车公养”被党内

 时间:2016-06-21 13:12:07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原标题:“私车公养”被党内警告近日,水城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水城县史志办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12月,水城县史志办主任郑应吉安排单位会计罗兰惠通过虚造加班花名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结余资金共46150元,其中39000元分两次被用于给史志办职工发放津补贴;2015年12月,水城县史志办汇编《水城年鉴》,当时参与汇编的只有郑应吉、罗兰慧、叶志平,郑应吉召集县史志办副主任科员王彦勇、罗兰惠、综合股股长杜友会、出纳李姿梅等人商量,决定用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48000元资金为所有的职工发放稿酬。实际应该发放的稿酬为16000元,县史志办虚报套取32000元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县史志办共违规发放津补贴71000元,已全部予以收缴,水城县纪委给予郑应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彦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兰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李姿梅警告处分。wsY鄂东网|xianzhaiwang.cn

2.县史志办驾驶员刘治驿“私车公养”: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县史志办驾驶员刘治驿在管理单位油卡期间,用县史志办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用于家用,共计4466.76元。水城县纪委给予刘治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4466.76元予以收缴。wsY鄂东网|xianzhaiwang.cn

3.玉舍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邓捷“公车私用”:2016年5月20日17时30分左右,野玉海管委会下属单位玉舍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邓捷驾驶公车到六盘水市殡仪馆吃酒。野玉海管委会给予邓捷记过处分,所产生100元油费由邓捷承担。(邓倩)wsY鄂东网|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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