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来宾:恶狗伤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复和气

 时间:2016-06-21 18:05:21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通讯员 覃仪晏 记者 付华周)“这是1460元医药费,请你清点一下。这件闹心事到今天就全部结束了,今后我们还做好邻居!”“好好好,今后我们还是好邻居!”这是6月16日下午发生在兴宾区人民法院蒙村法庭内的一幕。当天,一起家犬伤人赔偿纠纷案在这里开庭,经过主办法官分头调解,最终原告、被告双方和解。

    据了解,来自兴宾区高安乡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是邻里乡亲,多年来两家关系都处得很好,然而发生在今年1月6日的一件事却打破了这份和谐。原告韦先生表示,当天下午2时许,自己吃完午饭,准备出去做工,没想到刚打开门,邻居蒙女士家养的狗就冲了进来,“狗在我家转了一圈,准备出去的时候,在门口就咬了我一口。”他说,当时自己家里也养了两只小狗仔,邻居家的狗咬伤自己后,就跑到村里去了。7AF鄂东网|xianzhaiwang.cn

    不过,本案被告蒙女士却不认同原告的说法。她表示,自己听村民说当时两只狗打架,原告赤手空拳上去想把两只狗隔开,这才出了事,因此原告对被狗咬伤负有重大责任。“如果不是原告用手打狗,狗应该咬他的脚,而不是手。”蒙女士说道,不过她没能拿出证据证实自己的说法。7AF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据了解,被咬伤后韦先生立即去高安乡卫生院打了防疫针,总共花了2920元治疗费。由于赔偿事宜没有谈妥,他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7500余元。他表示,自己平常帮老板砍树,每天有150元工资,被狗咬伤后耽误了做工,因此主张向狗主人索赔误工费。7AF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表示自己被狗咬伤,属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目前提交的证据已经能充分证明是被蒙女士家的狗咬伤这一事实,因此原告依法主张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被告方仍坚持己见,拒绝赔偿。为此,双方展开激烈辩论。7AF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如果直接判决的话,他们的矛盾非但得不到化解,还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严重影响两家的邻里关系。”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主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分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当天赔偿一半医疗费给原告,同时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赔偿要求。在法官的见证下,蒙女士当庭清点了1460元给韦先生,两人冰释前嫌,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7AF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来宾:恶狗伤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复和气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来宾:恶狗伤人起纠纷]来宾:恶狗伤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复和气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