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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按规定办理

 时间:2016-07-03 16:16:22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水母网7月3日讯(YMG记者 徐峰)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通知中称,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任何人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对于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iJi鄂东网|xianzhaiwang.cn

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问题,通知中明确,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iJi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此外,通知中还写道,允许“出国留学”等状态的学生办理转学,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直接办理转学。转学完成后,学生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iJi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教育部: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按规定办理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285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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