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醉驾电瓶车照样追刑责 贵阳一男子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6-06-24 17:00:07编辑:来源:news.xianzhaiwang.cn

不要以为喝了酒开电瓶车就没问题,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晚22时许,王某与朋友在二戈寨街道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一辆二轮“电瓶车”往孟关大道方向行驶。至贵阳市南明区八公里处,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3.4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程度。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瓶车”外观尺寸和普通电瓶车无异。但这辆车功率、排量、最高时速均达到“机动车”标准。按照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这类“电瓶车”,构成危险驾驶罪。u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检察官提醒驾驶员,醉酒驾驶“电瓶车”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urj鄂东网|xianzhaiwang.cn

醉驾电瓶车照样追刑责 贵阳一男子被提起公诉

文章地址: http://news.xianzhaiwang.cn/toutiao/267734.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醉驾电瓶车照样追刑责]醉驾电瓶车照样追刑责 贵阳一男子被提起公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